發(fā)布時間:2015年06月29日 來源:湖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閱讀:180次
長沙晚報訊(記者 朱敏)日前,省政府下發(fā)《關于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決定取消15項、合并5項、下放1項、承接增加6項行政審批項目。同時,對國發(fā)【2015】11號文件明確取消的其他行政審批項目、職業(yè)資格認可和認定事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湖南對應的事項或初審、審核環(huán)節(jié)取消;對國務院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和保留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湖南依照執(zhí)行。
取消的15項行政審批項目包括國防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轉讓及實施審批,航行港澳船舶證明書核發(fā),全省性社會團體籌備審批,社會福利資金資助項目審批,省級退耕還林年度實施方案審核等;合并5項行政審批項目,如將“進入林業(yè)部門管理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從事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拍攝影片、登山等活動審批”與“進入漁業(yè)、林業(yè)部門管理的自然保護區(qū)核心區(qū)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審批”合并,合并后項目名稱為“進入漁業(yè)、林業(yè)部門管理的自然保護區(qū)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拍攝影片、登山等活動審批”。
下放的1項行政審批項目是“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保證證書核發(fā)”,實施機關由省交通運輸廳,下放到市州海事機構。承接增加的6項行政審批項目包括鉻化合物生產建設項目審批,軍工產品儲存庫一級風險等級認定和技術防范工程方案審核及工程驗收,外資企業(y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運輸審批,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人員資格認可,獸藥生產許可證核發(fā),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機構、醫(y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評價(甲級)機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