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5年06月17日
來源:企業(yè)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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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長沙市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2010-2014年)》。
?? ?? 5年來,長沙兩級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案件2508件,知識產權案件呈現“井噴式”增長趨勢,從2010年僅受理155件到2014年受理807件。
????? ?據白皮書反映,長沙兩級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原告的訴求主要以獲取經濟賠償為主,但因原告舉證不力等多方面原因,法院最終判決被告承擔經濟賠償的數額較小,未能達到原告的賠償預期。為此,白皮書提醒知識產權權利人,在選擇訴訟維權時應當特別注重證據的收集,尤其應注重賠償證據的收集:一是固定取證現場發(fā)現的侵權商品的數量、經營規(guī)模。在同一場所多次取證,如果現有證據證明侵權商品多、經營規(guī)模大、多次取證足以證明經營者持續(xù)銷售侵權商品,則可能獲得較多賠償;二是固定經營者的經營信息,避免因當事人主體或其他程序問題影響訴訟效率;三是固定被告的網站、宣傳資料或存留在相關部門的資料,如被告公開宣稱和向有關部門報送的經營范圍、銷售規(guī)模、利潤等數據,可以作為索賠的初步證據;四是積極追索侵權商品的源頭,從源頭制止侵權,同時也可能獲得更多賠償。